流量計企業計量器具的送檢管理辦法
企業計量器具的送檢,應綜合考慮生產現場的使用、備品備件的配置、計量技術機構的檢定/校準用時和運輸情況,合理制定計量器具送檢計劃,做好計量器具的送檢準備、實施、驗證(確認)等工作,確保計量器具周期送檢合理、有序開展,滿足管理要求和生產現場需求。
企業計量器具送檢方式
1.針對新采購的計量器具, 應在采購時提出需供應商提供經確認合格的由具有資質的第三方計量技術機構出具的檢定/校準證書,計量部門應對證書的有效性進行驗證,確認符合要求后方可驗收;若有條件,也可由企業計量部門統一委外送檢或自檢。無論自檢、外檢或由供應商送檢,都應考慮送檢的方便性、及時性和費用,由于驗收不合格帶來的后續費用應責成供應商支付。
2.在保證檢定/校準質量的前提下,企業可綜合考慮送檢的經濟效益和時效性,針對數量大、使用頻繁的通用類計量器具,按 JJF1033-2016《計量標準考核規范》建立企業*高計量標準開展內部 校準,以節省外送檢費用和時間。
3.根據企業計量器具的類別及數量和企業性質,考慮企業計量人員配置和當地計量技術機構資源,企業可采用“托管”方式選擇質量、價格、服務*優的計量技術機構簽訂服務協議,統一負責企業計量器具的委外送檢;也可分別與各計量技術機構建立合作關系,充分利用各自優勢,將不同計量器具送檢不同計量技術機構。